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南山电厂。
2.2 规 模: 其中一期工程扩建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二期工程扩建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为保障正常生产用水,本项目配套建设厂外供水工程。厂外供水工程供水管线:从东干渠取水口到水泵房采用2根Dn630×24.1mm的PE100给水管,长度约2×3km,并相应设置有必要的防止水冲击、排气和放水等措施。
2.3 标段划分: 海南公司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厂外供水工程自流段PE管材采购标段。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南山电厂厂外供水管线工程施工现场。
2.5 计划工期: 本标段工程计划2024年05月开工,2024年07月竣工(进度计划以配合招标人整体扩建工程进度需求为主,若招标人整体扩建工程有延误则投标人施工工期顺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开始供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PE100级给水管,dn630×24.1mm约5400米及配套法兰、弯头等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需要提供所投品牌PE管的样品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
(2)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近3年(2021年07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2项DN560及以上PE管的供货业绩,其中一项业绩DN560及以上PE管不少于500米,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