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虞溪村
项目规模:土方约90万方、简易水沟水泥砂浆抹面施工约2000米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24-2027年度土方剥离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承包范围包含清表、铲装、运输、推卸土、硅土生产、平台靠帮水沟修筑等,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环保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生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发生
交货期/工期:3年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证照资料:投标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非煤矿山采掘施工资质,并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3.相关咨询材料:在报名上传相关资信材料时,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及投标联系人在该单位最近1年的本公司社保凭证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个非煤露天矿山施工项目类似工程业绩
5.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且还需提供项目经理最近1年的本公司社保凭证
6.阳光宣言:按格式盖章扫描上传《阳光宣言》
7.限制投标情形及评价结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2、处于此次采购项目同品类的待淘汰、淘汰或被拉黑的供应商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限规则:(1)响应单位在东南大区供应的同品类自绩效评价为待淘汰之日起至淘汰流程生效之日后一年内,参与该品类采购项目将被否决。(2)本项目不接受黑名单的响应单位及在黑名单禁止合作期内其法定代表人再注册的公司参与。如果响应单位在任何时候被列入黑名单企业或被发现存在应被列为黑名单企业的行为,采购人以“评价内容”为准有权拒绝其报价、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者将响应单位的报价判定为无效报价,双方已经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时间满3年后(被列为黑名单的按集团要求的期限执行),再合作时需重新办理准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