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靖边煤业有限公司海测滩矿井及选煤厂消防救护楼工程
四、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1.项目概况:海测滩矿井矿山救护队位于海测滩矿井工业场地下平台西南侧,为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641.19㎡,总建筑高度9.0m。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
2.招标范围:海测滩矿井矿山救护队工程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专业等所有设计内容以及水、暖、电出室外后与临建设备房、箱变等连接,具体见技术要求。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拟委派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一年或以上(2023年1月1日至今)社保证明;(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拟委派专职安全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一年或以上(2023年1月1日至今)社保证明;
6.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对应一张发票复印件,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注:1.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2.所提供合同中的承包内容及签署盖章页等关键内容均应清晰可辨认,方为有效业绩;3.合同复印件不清晰及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7.外省企业入陕需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在陕西建设网“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政务服务网”录入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所有录入和登记程序,可以在陕西省建设厅“企业库”中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8.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失信交易商名单及公司组织的招投标过程中被评委会认定存在围串标情形且在限制期限内的失信交易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9日到2024年7月26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