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项目名称:山西新能源公司双重预防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
2.3 建设地点:太原市小店区
2.4 建设规模:1983.5MW
2.5 计划工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1、建设双重预防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共同构建起预 防事故发生的双重机制,构成两道保护屏障。平台功能包括全面的安全风险分级 数字化管控、作业与视频智能联动、现场作业安全风险与反违章智能管控、生产 区域风险等级动态评估、智能生成动态风险补充检查卡、动态安全风险主动推送、 作业风险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综合治理、风场或光伏电站风险五色图暨企业安全 态势感知实时化智能化展示、公司本部安全态势感知实时化智能化展示、预警报 警管理、两级集控安全风险分级预警机制、大屏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风险库数 据总线、移动安卓 APP、系统接口、以上所有功能模块融合在现有现场作业“三 讲 ”管控系统中,并且组态实现。同时完成与第三方应用的数据接口开发及软件 部署实施服务。按照招标方要求取得实用型新专利至少4 项以上(至少包括 1 项发明专利),学术期刊论文发表至少 2 篇以上,软件著作权 2 项。取得的科技 成果及专利归甲方所有。
2.配套硬件设备:包括AI服务器 2 台、双向安全网闸 1 台、安卓 APP 服务 器 1 台、应用服务器 1 台、数据库服务器 1 台、综合安防平台升级改造 1 套、智能语音播报设备 1 套、音柱 1 套、IP 网络广播软件 1 套(现场作业“三讲 ”管 控系统组态实现)、正版国产操作系统 3 套、正版国产数据库 3 套。
3.投标人需提供产品支持服务承诺函。投标人需在投标阶段提供 GPU 分析服 务器、双向安全网闸、现场作业“三讲 ”管控系统支持服务承诺函。投标人需在 投标阶段提供 GPU 分析服务器、双向安全网闸、现场作业“三讲 ”管控系统支持 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具有至少 2 项企业生 产现场安全智能预警与智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包含全面 的安全风险分级数字化管控、AI 智能数字化基础平台、智能生成动态风险补充 检查卡、安全风险的实时评估与动态管控、动态安全风险主动推送、二级集控安 全风险分级预警、风场或光伏风险五色图暨企业安全态势感知实时化智能化展示、 风险库数据总线、GPU 分析服务器内置算法分析平台、三讲一落实、现场与作业 风险AI 智能管控、安全风险主动预警中一项),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2.3 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
(1)GPU 分析服务器、双向安全网闸两个主要设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 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 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须提供现场作业“三讲 ”管控系统原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 承诺函。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3.2.4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5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如业绩对类型和规模有相关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 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07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08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