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全厂仪表自控阀维修框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仪表自控阀维修,维修内容主要是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日常及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各类仪表自控阀(包括阀门本体、执行机构、手轮及其附属的机械部件,但不包括与阀门配套的电磁阀、放大器等元器件)的维修工作。
2.1.2招标范围:负责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日常及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各类仪表自控阀(包括阀门本体、执行机构、手轮及其附属的机械部件,但不包括与阀门配套的电磁阀、放大器等元器件)的维修工作。
1) 负责 现有和新增调节阀的在线或离线维修。
2) 调节阀维修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与招标方工程技术人员一并参与调节阀的故障分析及问题处理。
3) 招标方有权根据投标方检修能力、质量、进度、现场实际需要等情况对检修工作范围进行调整或另行招标。
4) 对于特殊阀门或维修难度较大的阀门,招标方也可视情况另行组织询比价或维修招标工作。
5) 招标方方另行委托的阀门维修任务。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三年。
2.2.2服务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阀门制造企业或维修企业,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金属阀门)A1、A2》并提供调节阀和球阀型式试验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至少具有并提供合同内容包含仪表调节阀维修的阀门维修合同业绩2份,且每个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业绩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业绩若为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单为准,并提供满足500万元的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