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宁波石化开发区岚山动力中心项目范围内所有场地的设施、设备、物品、物资材料的守护、巡逻和执勤等安全防范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人社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安保服务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合同复印件关键页(体现业绩要求的所有要素点,且包含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范围、签署日期等)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本单位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安保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保安人员要求:拟派29名保安人员具有保安员资格证且需要提供最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