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2台套石灰澄清、过滤处理系统、超滤反渗透处理系统设备及多介质过滤器及其附属设备。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1.2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2.1.3交货期:改造设备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供货完成,其余设备在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供货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采用石灰澄清处理工艺的水处理设备供货合同(单份合同供货范围为石灰制备设备或计量系统装置设备)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自主设计生产、供货的制造商,须提供采用石灰澄清处理工艺的水处理设备厂房照片、厂房产权证明和主要制造设备照片;若投标人只负责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设备供货采用外购或委托加工,须提供能证明投标人具备所投业绩项目设计能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格业绩对应的石灰制备设备(或计量系统)工艺流程图或设备图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3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