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1.1.1招标范围
黄河水电公司海南分公司2025年~2027年交通运输服务项目。
1.1.2项目概况
黄河水电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分公司)主要负责黄河公司在海南州共和县区域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海南分公司接受资产方委托管理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实证试验基地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黄河公司共和光伏发电产业园、共和特许权光伏电站、羊曲光伏电站、中型公司共和光伏电站、晨阳、中发、通力光伏电站、特高压光伏电站、青豫直流二期等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因工作的需要,需对海南分公司所负责维检的光伏电站区域2025-2027年交通运输服务进行招标。
黄河水电公司海南分公司本次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涉及下属11家子公司,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69台,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12名,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57名。具体情况如下: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太阳能发电分公司,共计2台越野车,需配置持有C1及以上准驾2名。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14台,其中:越野车1辆,中巴车2辆,皮卡8辆,洒水车2辆,双排车1辆,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2名,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2名。
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9台,其中:大巴车1辆,中巴车1辆,商务车2辆(9座、11座),皮卡2辆,洒水车2辆,双排车1辆,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2名,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7名。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17台,其中:中巴车2辆,商务车1辆(7座),越野车1辆,东风货车1辆,依维柯工程车1辆,皮卡11辆,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2名,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5名。
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计3台越野车,需配置持有C1及以上准驾3名。
海南州黄河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台皮卡车,需配置持有C1及以上准驾1名。
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3台车辆,其中:越野车1辆,皮卡2辆,需配置持有C1及以上准驾3名。
青海黄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3台车辆,其中: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8座),客车1辆(17座),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1名,C1及以上准驾2名。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新能源分公司,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2台车辆,其中:中巴车1辆,皮卡1辆,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1名,C1及以上准驾1名。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羊曲太阳能发电分公司,共计1台皮卡车,需配置持有C1及以上准驾1名。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7辆,其中:中巴车2辆,商务车2辆(7座),皮卡2辆,越野车1辆,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2名,C1及以上准驾5名。
海南州黄河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生产准备已批复7台车辆,涉及各类型车辆有:大巴车1辆,皮卡4辆,依维柯工程车1辆,双排车1辆,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2名,C1及以上准驾5名。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黄河水电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分公司)主要负责黄河公司在海南州共和县区域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海南分公司接受资产方委托管理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实证试验基地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黄河公司共和光伏发电产业园、共和特许权光伏电站、羊曲光伏电站、中型公司共和光伏电站、晨阳、中发、通力光伏电站、特高压光伏电站、青豫直流二期等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负责车辆驾驶工作,并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事故梳理,协助招标方做好灾害事故、应急事件处置等。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对黄河水电公司海南分公司各光伏电站使用的生产车辆委托给乙方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生产区及工地至西宁生产倒班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1.2.2.2选聘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并持有与准驾车型一致的驾驶证的驾驶员负责车辆驾驶工作;
1.2.2.3每季度负责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2.2.4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各委托人处驾驶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人·年)、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驾驶证的年审、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等;
1.2.2.5其他服务事项(具体事项须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实施)。
现有车辆统计如下
配置车型 |
台数 |
客车 |
11 |
面包车 |
6 |
皮卡车 |
32 |
货车 |
6 |
洒水车 |
4 |
越野车 |
10 |
合计 |
69 |
1.2.2.5服务地点及期限
(1)服务地点:海南州共和县区域、兴海县。
(2)服务期限: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1.2.2.6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管理服务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载明有车辆管理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3.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3.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与现有车辆相匹配的、尚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且从事机动车驾驶在5年及以上。
(2)驾驶员(男性)须年满20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且不超过45周岁。
1.4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已独立完成至少为2个派驻单位(企业、事业单位)提供过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5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