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河热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装机容量1×300MW+1×330MW,服务期内预计1台机组A级检修(工期约45天),5台次机组C/D检修(工期约18天/台次);乌拉特发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装机容量2×300MW,服务期内预计有6台次机组C/D检修(工期约18天/台次);本次拟对两家发电单位保温、建构筑物修缮及脚手架和铝合金平台搭拆等工作进行外委。
2.2 服务地点:临河热电厂、乌拉特发电厂
2.3 规模: 1×300MW+1×330MW;2×300MW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标范围:投标方日常需在临河热电厂至少配备8名现场服务人员,遇有机组C/D修时需至少增加10名现场服务人员、A修时需至少增加15名现场服务人员;在乌拉特发电厂至少配备8名现场服务人员,遇有机组C/D修时需至少增加10名现场服务人员完成招标方厂区保温、建构筑物修缮及脚手架、铝合金平台和检修吊笼搭拆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由公司统一招标,中标后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改革后 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火电厂保温修缮或脚手架搭拆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8月15日9:00时起至2024年8月21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