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概述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 2×660MW 火力发电 机组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3 月 9 日投入商业运行。
西宁发电分公司脱硝系统 CEMS 设备为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设备。包括: 脱硝入口 4 套(1 号炉 A 、B 侧,2 号炉 A 、B 侧)位于锅炉喷氨层垂直烟道, 脱硝出口 4 套(1 号炉 A 、B 侧,2 号炉 A 、B 侧)位于脱硝催化剂末端垂直烟 道,脱硝 CEMS 机柜分别布置于 1 、2 号锅炉脱硝CEMS 站房内。
脱硫系统 CEMS 设备为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设备。包括:脱硫入口 2 套(1 号炉、2 号炉)位于引风机出口水平烟道、脱硫出口 2 套(1 号炉、2 号炉)位 于脱硫塔出口水平烟道,脱硫 CEMS 机柜分别置于 1、2 号锅炉脱硫 CEMS 站房 内。
脱硝精准喷氨系统 CEMS 设备为北京雪迪龙公司设备。包括:脱硝出口前 2 套(1 号炉 A、B 侧)位于脱硝催化剂末端垂直烟道,脱硝精准喷氨 CEMS 机柜 布置于 1 号锅炉脱硝精准喷氨 CEMS 站房内。
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宁发电分公司脱硫、脱硝、精准喷氨共 14 套 CEMS 设备和 附属设备委托运营工作。
1.1.2 其他条件
驻场员工宿舍,维护用水、用电由委托方免费提供, 仅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的接口和宿舍房间,从接引点至作业现场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房间 里面的设施均由受托方承担,委托方提供的设备配件详见合同及技术条款。
1.1.3 交通条件
本项目地点位于青海省湟中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东南距 湟中县城 10km、西北距湟源县城约 23km, 东距西宁市约 35km。园区内二级公路 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 109 国道丹(东)拉(萨)公路和 103 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 便利。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1.2.1.1 主要包括西宁发电分公司脱硫、脱硝、精准喷氨 14 套 CEMS 设备和附属 设备的运行、保养和维护;3 个月一次的手动对比监测和校准的配合;每月向环 保部门报送环保相关设施运行状况报告;站房的清洁;仪器档案文件管理等主要 工作。
其它完成脱硫、脱硝、精准喷氨 CEMS 设备和附属设备运营所需的必须工
作及委托方未考虑到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2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 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发电分公司厂区。
1.2.3.2 服务期限:计划 2025 年 02 月 01 日-2028 年 01 月 31 日,总服务工期 36 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方通知的时间为准,总服务期限不变。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 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运维单位备案登记表。
1.4.2 联合体投标、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 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运维人员(至少两人)均须提供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治理设施运 营培训合格证(连续自动监测(气))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保护 设施运行人员考核合格证书(自动监控(气)运行工)。
1.4.4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 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3 年内承担过 1 个及以上烟气 CEMS 环保 在线设备运维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 等)。
1.6 现场踏勘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1.7.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