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北煤矿。
2.2 规 模: 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北煤矿II3采区右部提供水文地质补勘服务。
2.3 标段划分: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北煤矿II3采区右部水文地质补充勘查报告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日9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服务期安排计划: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成资料收集工作,50天内完成物探探查工作,70天内向招标人出具物探探查结果报告,90天内完成编制报告工作,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服务期安排计划的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对铁北煤矿II3采区右部接续工作面地层含水层、采空区、老窑水、大面积悬顶及断层等地质构造体进行物探勘查,掌握接续工作面上部含水层发育情况、采空区积水区域和地质构造特征,通过扎煤专家评审,最终形成胶装纸质版《铁北煤矿II3采区右部地面水文地质物探设计》、《铁北煤矿II3采区右部地面水文地质物探成果报告》、《铁北煤矿II3采区右部水文地质物探勘查报告》5套,刻录光盘电子版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资质等级范围包含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水工环地质专业或地质矿产专业),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
(2)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过至少一项矿山水文地质勘探或地质矿产勘察或矿山物探探查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实质内容、能反映是由该负责人主持工作或与合同对应的负责人有效任命文件、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备注:近一年是指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连续3个月)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两份(业绩类型可任意组合,满足份数要求即可)矿山水文地质勘探或地质矿产勘察或矿山物探探查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0日9:00起至 2024年8月2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