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西柏坡电厂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县城东南方向,紧邻平山县平山镇,距离石家庄市约 39km 。本工程建设场地位于西柏坡电厂三期工程西南侧,原施工场地内,需新征用土地。厂址西北侧为平山镇,东南侧为南义羊村,东北侧为西曲堤村。厂址南侧为工业路,西端接(建设南大街) SL97 ,东端接 G338( 海天线 ) 。厂址西北侧 5km 为朔黄铁路,南侧 5km 为地方铁路大宋线。西南侧距西柏坡高速约 8km ,南侧距京昆高速约 6.5km 。扩建场地位于太行山山前地带的滹沱河冲洪积二级阶地,场地目前以电厂现状围墙为界分为厂内、场外两块,其中厂内地块经过了人工改造,有大面积的堆填区域,厂外为农田,整体地形较为开阔,略有起伏,地面标高一般为 130.m 左右。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西柏坡电厂四期 2×660MW 机组扩建工程主厂房区域桩基施工。
2.2招标范围:本期 2×660MW 机组扩建项目的主厂房区域的基坑开挖、支护、 基坑支护 设计、桩基施工、基坑降水、二次开挖、碎石垫层、土方倒运等,包含为完成本施工工程所需要的所有主材辅材的供应,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2.3 计划工期:9 0天 , 其中: 土方一次开挖 工期15天, 振冲碎石桩施工 60天, 土方二次开挖 碎石垫层工期15天。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
2.4 其他
降水和支护工作保证须保证基础施工完成,基坑回填完毕。负责桩基施工所需生活用水接引、施工用水接引、施工电源布置、临时道路、材料堆场等设施的修建与维护,确保满足桩基施工期间机械、材料进场需求。碎石储存场地应硬化、平整,且排水措施良好。现场临时围挡(含电子围栏)如果不满足施工要求,要包括现场临时围挡(含电子围栏)的拆改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 有两 个 3 000万元及以上桩基施工合同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 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规模火力发电机组桩基施工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及竣工验收证明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承诺函 ), 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 单位 在册正式 员工 (提供 近 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 至少 具有 一个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业绩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 人 在册正式职员(提供 近 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具备岩土工程专业高级 及 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少于2人(含 2 人)且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提供 近 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扫描件)。
3.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平台系统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 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项目实行 “ 双盲 ”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9:00 时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