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涉县20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主要涉及西戎镇、鹿头乡、木井乡、井店镇以及更乐等乡镇。规划装机总容量为 208MW,新建 42 台 5.0MW(其中2台限4MW运行)风电和一座220kV升压站,配置 1 台 210MVA 主变,以1回 220kV 线路接至玉林站 220kV 母线侧备用间。本工程采用单叶片吊装,所选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为5MW,轮毂高度115m,叶轮直径为200m,集电线路8回,每回路各连接5~6台风机,通过AB线、CD线、EF线、GH线同塔双回线路(其中CD线、EF线在进入升压站前采用同塔四回线)送入升压站。
2.1.2 招标范围:涉县20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风场42台风机范围内所有风机基础、施工(检修)道路(含大件运输需要的村村通道路协调、改造及修复)、箱变基础、箱变及箱变低压侧电气安装;负责35kV架空集电线路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负责42台箱变的采购、风场范围内电缆、架空线及所有辅助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甲供发电机组、塔筒等(机位交货后)的接车、接货验收、倒运、仓储保管等;施工所需的临时工程(临建采用预制式);场内道路及集电线路征地、路径协调及手续办理;临时占地、坟地、地表附着物、拆迁、青苗、伐树等所有补偿及手续办理。
2.1.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2个月(计划2025年9月30日全投,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山地风电场施工总承包(至少包含风机基础、吊装、道路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1份,且全部或部分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全部或部分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山地风电场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