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需办公家具,包括定制家具和成品家具、窗帘制作安装及原办公楼现有全部家具的拆除、包装、无损运输及安装。
具体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付和安装调试,确保家具处于可用状态。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1区1号楼。
2.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30%;货物全部到场、安装完毕(含现有家具),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67%;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生产制造商;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项办公家具销售业绩(应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30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