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门式起重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建设地点:饶平县东南部的柘林镇
2.3建设规模:2000MW
2.4建设工期:5号机组总工期为24个月;6号机组里程碑进度与5号机组相隔3个月。总工期为27个月。
2.5设备名称:门式起重机
2.6数量:1台
2.7技术规格:主要技术要求:1.型式:双梁、门式;2.主钩起重量:50t;3.副钩起重量:10t;4.跨度:30m;5.主钩起升高度:大车轨上17m/大车轨下17m;5.主钩起升高度:大车轨上17m/大车轨下17m。
2.8招标范围:本次采购1台门式起重机(循环水行车)分包外购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及安装检修的必要专用工具等。
2.9交货地点: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具体送货时间由招标人确认。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B级或以上桥式、门式起重机生产许可证。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10年(自2014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循环水行车(门式起重机)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2.1.2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