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黄冈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煤电联营”模式合资开发建设,由合资公司负责本期工程建设与运营,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资金国内融资贷款。
大别山电厂三期扩建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麻城中馆驿镇四化岗、106国道旁,东距麻城城区13.5公里,南距汉麻铁路线0.5公里,规划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电厂一期建设2×640MW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装置,于2008年4月23日首台机组并网发电。二期2×660MW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3、4号机组分别2020年5月、12月并网发电。
本次招标基坑监测、边坡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范围覆盖大别山电厂三期 2×1000MW 清洁煤电扩建工程(不含铁路专用线)。本项目基坑监测、边坡监测及沉降观测,具体要求见合同相关条款及服务标准和要求条款。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时间起至本工程全部机组投运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服务地点:湖北省麻城市中馆驿镇大别山电厂三期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以下资质证书:
(1)自然资源厅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份“沉降观测”或“基坑监测”业绩。
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关键信息页。
3.4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以上。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9月24日9:00:00到2024年10月08日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