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距巴林右旗政府直线距离约42公里。风电场场址地貌为平丘地区,地类以荒沙地和草原为主。
本项目总建设规模300MW,拟建30台单机容量为10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0MW,叶轮直径约230m(参考值,具体以厂家投标参数为准),轮毂高度暂按125m(参考值,具体以厂家投标参数为准)考虑,箱变约30台,本项目各风机所发电力经35kV箱变就地升压后通过场内集电直埋电缆、架空线路、直埋电缆方式接入扩建的220kV升压站,新建约10条35kV集电线路,进站、场内道路等。扩建1座220kV升压站、安装1台300MVA主变,1套220KV的GIS系统、2套SVG系统、2套接地变系统、1套电气一、二次预制舱系统,新建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至巴林500kV变站220kV侧,线路总长约38km。
2.2 招标范围:
2.2.1 总体
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赤峰市200万千瓦自建调峰能力风光储多能互补一体化+荒漠治理基地项目巴林右旗30万千瓦风电项目区:风电机组、塔筒、箱变、主变、升压站35kV预制舱、SVG预制舱、GIS预制舱(220kV)、接地变预制舱、干式站用变、电缆及光缆、安装材料等所有物资供货、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清障、涉网性能考核试验、专项验收、沟通协调、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和3项发明专利申请等工作。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测,配合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系统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环保、水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消防等专项验收。具备项目投产运行所涉及的除甲供设备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及工程,以及建设过程安全、质量、进度、技术、造价、信息、档案、消防等管理。风电场的调试工作,除风力发电机本体外,风电场所属所有设备、系统的单体、整体调试工作。
风电机组、塔筒、箱变、主变、升压站35kV预制舱、GIS预制舱(220kV)、SVG预制舱、接地变预制舱、集电线路、电缆及光缆设备购置费用含在总投标报价中,风电机组及塔筒(48500万元)、箱变(2850万元)、主变(1333万元)、预制舱、SVG、GIS等一、二次设备(2927万元),小计55610.2832万元;甲供材料主要有架空线路的塔材及钢芯铝绞线、集电线路电缆、光缆等小计15229.5999 万元,合计70839.8831万元。具体见甲供设备暂估价购置清单、甲供装置性材料暂估价购置清单。
上述设备的费用为暂估价,由发包人开展采购工作(按照集团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要求确定设备供应商),确定中标厂商及中标价格后,承包人直接与设备供货厂商签订合同并负责设备的催交工作。结算时按实际中标价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不低于200MW陆上风电工程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一名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备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1月1日至今)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具有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200MW陆上风电工程PC工程或EPC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附单位任命文件或提供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文件)。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4日 09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