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至2027年度港区治安保卫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至2027年度港区治安保卫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服 务 期: 3年(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终止)
2.6 招标范围:港务公司目前保安共设置4个岗位,均建有永久性岗亭。大门岗为人员、车辆主要进出口,设置有自动伸缩门、自动门禁等安防设施;其次还有码头岗、物资堆场岗、西南护堤岗。主干道路和重点部位均设置有闭路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安防设施。本项目为治安保卫服务,需配备符合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保安员,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力或港口单位且单项合同投入保安人数在15人次及以上的治安保卫管理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保卫人数关键页或项目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