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116号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取水趸船改造EPC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湖北电力(宜昌)有限公司二期1×350MW热电联产项目取水趸船改造EPC工程,包括相应的设计、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施工工期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暂定),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取水趸船建造或维修改造业绩。每个有效合同为一个有效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竣工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形式为:验收资料或投运证明或用户评价)。
3.项目经理要求:/
4.安全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