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招标人承建的 CAP 系列核电工程项目提供建设期仓库内存放的核岛(NI)、常规岛(CI)及 BOP 甲供工程物资提供所需的仓储运维和物项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广西省防城港市、广东省廉江市、广东省陆丰市。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陆丰核电一期项目工程建设期仓储服务采购;
标段二:廉江核电一期项目工程建设期仓储服务采购;
标段三:白龙核电一期项目工程建设期仓储服务采购。
要求中标人根据陆丰核电一期项目、廉江核电一期项目、白龙核电一期项目建设期间甲供工程物资仓储运维和物项管理的入库接收、出库发放、存储保管、装卸运输、库区安保、库房巡检、库内设施维护、信息录输入等工作需要分别提供作业工人/辅助人员/专业人员、作业机械、耗材/工器具、维护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1) 人力支持:提供仓储运维作业所需力工和技工、辅助管理人员(库管、安保、文员);
(2) 业务外包:为发包人项目物资管理部提供仓储运维管理专业人员;
(3) 作业机械:提供运维作业所需堆高车、叉车、汽车吊、多用途货车、中型客车,具体按各项目需求配置;
(4) 维护服务:①提供用于仓储运维和设备物项保养所需一般性耗材和工器具;②负责仓库区域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行车、电梯、10KV 变压器、计量器具、除湿机等)日常维护、保养和例检。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各标段服务期暂定如下,具体进出场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 标段一(陆丰核电一期项目):71 个月(2024 年 11 月 1 日~2030 年 9 月 30日);
(2) 标段二(廉江核电一期项目):54 个月(2024 年 10 月 1 日~2029 年 3 月 31日);
(3) 标段三(白龙核电一期项目):72 个月(2025 年 04 月 1 日~2031 年 3 月 31日);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企业营业范围含有仓储、仓库类服务相关业务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同等证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承担核电仓储、仓库管理类相关服务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五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3.5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7 其他要求:
(1) 通过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2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 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 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 被责令停业;b)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c)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