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暖锅炉及采暖管道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7,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采暖锅炉及采暖管道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7,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7,799.82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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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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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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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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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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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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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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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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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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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采暖锅炉及采暖管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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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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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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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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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7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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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采暖锅炉及采暖管道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采暖锅炉及采暖管道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的缴税凭证;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至2023年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应出具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