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楚星公司”)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境内,东距双河市约8千米,西距博乐市约18.8千米,西南距达勒特镇约2千米,北距博乐机场约18千米,西南距博乐高铁站约21千米。总装机容量2×150 MW超高压直接空冷燃煤供热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6年9月、2016年12月投产。一号机组于2022年完成机组A级检修,二号机组于2023年完成A级检修。
2.2招标范围
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输煤系统运行检修维护、煤场的堆取作业及煤场管理、煤炭的接卸。
主要设备包含#1-#6输煤皮带及其附属设备;斗轮机设备;计量设备;采样设备;暖通设备;消防设备;电气一次设备;6kV及以下二次系统;热工控制系统(不含DCS);视屏监控设备、照明系统;标段内地下管网;工程车辆。主要工作包括设备的运行值班操作;巡视检查;检修维护;煤车的接卸工作;煤场堆取作业及煤场管理;与煤炭接卸相关区域的喷洒抑尘作业;工程车辆的使用,除大修外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保养。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拟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期前承包方主要骨干人员需至少提前半个月进场,熟悉生产现场。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含承修类或承试类,等级为四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单个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两年的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输煤系统运行或检修维护业绩,或至少2项单个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一年的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输煤系统运行或检修维护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单机容量125MW或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机维护或输煤系统运行(或检修维护)项目的项目经理职位(需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合格证书,同时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9日9时至2024年10月1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