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石头埠村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项目概况: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正在全力建设中,为满足该项目投产工业用汽,确保机组工业供汽改造项目的顺利开展,现急需进行二期机组低压抽汽引至供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氧化铝供汽点。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额:13398969.65元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从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机组预留的低压供热接口分别引出供热管,采用减温器进行减温后,每台机组的两路管道合并为一路引出主厂房扩建端外;两台机组的供热管道设联络管及阀门,但不进行合并,厂区2根管道各有1处需要穿越道路,拟敷设预制地埋套管通过,接入氧化铝项目接口的系统建设,包括不限于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制造、监造、供货、包装、运输、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项目所需的工器具、人工、消耗性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最终交付生产等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项目类别: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设计单位需满足3.2.1要求,施工单位需满足3.2.2-3.2.4要求):
3.2.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GB2级或GC2级资质;
3.2.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满足: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蒸汽压力1.2MPa及以上的工业蒸汽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或已完成的蒸汽压力1.2MPa及以上的蒸汽管网EPC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需满足: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蒸汽压力1.2MPa及以上蒸汽管网工程设计业绩或已完成的蒸汽压力1.2MPa及以上蒸汽管网EPC总承包业绩;
3.3.2 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的: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蒸汽压力1.2MPa及以上蒸汽管网EPC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及合同范围内容页);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③对应合同事项的1份及以上发票。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的,则须提供能体现评审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主要负责人员最低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供热改造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指标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的首页、合同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文件。
业绩至少须提供以下一项能显示相关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的首页、合同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③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函。
3.4.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文件。
3.4.3施工负责人(可由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施工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
3.4.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人,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安全员作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承诺函。
3.4.5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承诺函。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9月30日17时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