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西安市红光路2号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西安热电煤电机组关停热力替代民生保障项目(热源工程)天然气调压站及配套管道工程EPC总承包,本工程建设内容为西安热电煤电机组关停热力替代民生保障项目(热源工程)天然气调压计量设施、燃气管道及其配套建筑、电气、消防及仪表等专业。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气源接自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已有DN600次高压燃气管道,该次高压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运行压力为0.4~1.0MPa,厂区内已投运燃气锅炉总用气量为73818Nm3/h。
西安热电煤电机组关停热力替代民生保障项目(热源工程)共新建5台70MW燃气锅炉,总用气规模约为37712.8Nm3/h。其中,本工程1#燃气锅炉房内设有3台燃气锅炉,2#燃气锅炉房内设有2台燃气锅炉,单台锅炉额定耗气量均为7542.6Nm3/h,燃烧器进口天然气额定压力为75KPa。
在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阳光热力供热站)厂区内设置高中压调压计量撬一座,拟采用整体撬装设备,设计规模为45000Nm3/小时。
工程范围是从厂区内已有次高压燃气管道至锅炉本体燃气阀组前的全套燃气设施,包含专用高中压调压站1座及配套土建、自控、电气、消防等分项工程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验收。
2.3 项目投资总额:571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22.59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1)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并且在投标人(牵头单位)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询;
3.5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③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均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