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各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景德镇电厂#7、8输煤皮带除尘器改造 |
景德镇电厂两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输煤系统年输煤量约300万吨,通过筒仓合理掺配,输送到原煤仓。#7、#8皮带带宽1200mm,带速2.5M/S,四条皮带各设置一台DCY系列高压静电除尘装置,设计处理粉尘风量每小时21000立方米,四台除尘器独立运行。本标段为#7、#8皮带除尘器设备改造所需的设计、制造、供货、拆除和安装、调试以及电缆供货、基础加固等,拆除原有#7、#8皮带所有除尘器及除尘管道,在#7AB、#8AB皮带尾部安装4套多管水冲击式除尘器。(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鱼山镇景德镇发电厂(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技术性能指标除尘风量应≥ 30000m3/h,除尘效率≥99.9%。(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景德镇电厂#7、8输煤皮带除尘器改造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江西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投标人应是除尘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施工允许分包(签订合同时提供分包方相关资料),施工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带安装改造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具有2个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输煤系统除尘设备改造或供货业绩,并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上述业绩要求的所有信息(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