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准东露天煤矿2024年-2025年采煤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准东露天矿距吉木萨尔县110km,距乌鲁木齐市218km,距阿勒泰市400km,距 富蕴县城228km,向西距216国道10km。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向西沿Z917可上G312 国道和吐乌大(吐鲁番-乌鲁木齐-五彩湾)高等级公路,并由此通向全疆各地,交通条件较 为方便。
(2)露天矿属大陆干旱荒漠气候,年温差和昼夜温差变化很大,5~8月为夏季,高 温炎热,白天气温常在40℃以上,绝对最高气温41.2℃。11月~次年2月为冬季,气候 严寒,绝对最低气温-49.8℃(1969年1月26日)。年平均降水量 106mm,年蒸发量 1202~2382mm,5~8 月偶有雷阵雨,冬季积雪稀少。区内常年多风,风力一般4~5级, 经常有7~8级大风,最大可达10级,多以西北风为主。冰冻期5个半月,冻土最大深度 1.3m。
(3)煤层物理力学性质 露天煤矿主采Bm煤层,天然抗压强度4.2-6.2MPa,饱和抗压强度3.4-9.8MPa,干 燥抗压强度1.2-7.1MPa,抗拉强度0.98MPa,内摩擦角42.7°,凝聚力0.47-0.78MPa。 煤层属于抗拉、抗剪断能力较低的不稳定-较软-中等坚硬的岩石类,坚固性系数在 1—2 之间。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仅划分1个标段(包)。
包含标准斗容8m³的履带式液压挖掘机8台,单钩松土器不少于4台,型号不小于所配置液压挖掘机型号,均为投标人自有设备,设备出厂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买卖合同,或厂家担保协议。如果购置发票或买卖合同或厂家担保协议不显示车辆型号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予以证明车辆型号。)
以上采煤设备租赁期内的工程量仅供招标使用,具体采煤机械设备租赁期内的工程量根据招标方实际生产需求调整,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煤炭生产政策、市场变化对采煤机械设备租赁的数量和工期造成的影响,若上述因素导致投标单位租赁设备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减少、设备数量或工期减少以及煤矿采煤工程自营导致合同终止,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民事主张。根据集团公司采煤自营规划及采煤自营设备实际到矿情况,招标人逐步替换租赁设备,矿自营设备满足生产能力时租赁设备退出并终止合同。
采煤机械设备租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负责租赁设备的燃油加注、维修、保养及所需配件材料的购置及储存,设备的日常管理等服务,配备维修、保养、管理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工器具,以上产生的费用包含在设备租赁服务费内。
(2)投标人须配备加油车辆、加油车驾驶司机及加油人员,负责为租赁设备加注燃油(燃油供给由投标人提供),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设备租赁服务费内。
(3)采煤租赁设备用途包含但不限于:煤炭采装、煤层选采、采煤工作面道路修建及整平、煤层铺垫物料的清理、煤层顶底板集水池开挖、煤层防灭火、修筑安全挡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辅助作业。
(4)招标人负责配备租赁采装设备操作人员(劳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不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2.1.3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2025年7月31日止(最终开始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合同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中标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合同终止执行,以上二者谁先到以谁为准。根据集团公司采煤自营规划及采煤自营设备实际到矿情况,发包人逐步替换租赁设备,矿自营设备满足生产能力时租赁设备退出并终止合同。
2.1.4服务地点: 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履带式挖掘机租赁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6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