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合同期内运输总量暂估40万吨,实际运量以招标人安排为准。如合同期限未届满但总量 已超预计运输总量,招标人仍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继续运输煤炭至合同期满,投标人不得拒绝;如其它原因不需要汽车倒运,或合同期限届满但总量未达到预计运输总量,但是经招标人提出终止合同后,合 同终止,按照实际运输量结算。
2.2 项目建设地点: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上半年汽车倒运煤炭服务项目
2.5.1 招标范围: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上半年汽车倒运煤炭服务。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80天,工期说明:汽车倒运煤炭服务项目2024年11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共 计6个月(服务周期限为预估期限,开始时间及服务期限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但总月数不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上半年汽车倒运煤炭服务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累计散货运输量 达40万吨及以上合同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运输量的结算单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5)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符合道路运输要求的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自卸车)不少于 10辆,须提供每辆运输车辆对应的有效的行驶证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等证明材料,机动车行驶证复 印件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 限的,不予认定;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0 11:00:00时至2024-10-16 11: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