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期工程按Al级通用机场标准建设,飞行区指标为2B,固定翼设计机型按Cessna 208-675、直升机设计机型按H425控制。
新建1条900米×30米的跑道,1条61.25米×10.5米的垂直联络滑行道;5个机位尺寸116米×102米的停机坪;以及1栋2677.19平方米的综合业务楼、1个1507.17平方米的机库,配套建设空管、消防、供电、供油等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空管工程、场区通信工程、目视助航设施工程、飞行区—消防工程、飞行区—围界工程、飞行区—标线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地点:乡宁县昌宁镇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评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③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场场道工程或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委派均可。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00:00至2024年10月16日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