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卡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境内,是雅砻江中游“一库七级 ” 开发的第七级水电站,装机容量 102 万千瓦。枢纽建筑物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泄洪消能建 筑物、引水系统、地下发电厂房、开关站等组成。
2.2 项目建设地点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2.3 标段名称
雅砻江卡拉水电站 2025-2029 年度中热硅酸盐水泥和低热硅酸盐水泥采购。
2.4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是雅砻江卡拉水电站 2025-2029 年度所需中热硅酸盐水泥和低热硅酸盐水 泥,约 21.5 万吨,其中中热硅酸盐水泥需求量约 5.7 万吨、低热硅酸盐水泥需求量约 15.8 万吨(此数量为当前设计深度下的预估数量,具体采购量及供应时间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 供应方式为散装。
(2)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卡拉水电站现场相关混凝土拌和系统。
2.5 交货期:预计供应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约 1825 日历天。
特别说明: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备用供应商,并分别签订合同。在发生本项目中标人供应 能力存在重大风险,不能满足工程连续施工需要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供应责任时,根据买 方书面通知要求启动备用供应商;备用供应商在启动供应前无须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启动 供应时须提交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启动备用供应商,买方有权就价差向卖方提出 索赔;非卖方原因导致启动备用供应商,买卖双方均不得提出索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且产品明细需包括特 种水泥(中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硅酸盐水泥)。
(3)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水电工程项目中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硅酸盐水泥供货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5)投标人其他要求:具有新型干法熟料生产能力达 2000 吨/日及以上,且新型干法 水泥成品生产能力达 80 万吨/年及以上。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无。
(8)备注: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7:00:00 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