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特种装备试验楼建设项目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五研究所昆明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55/10t-27-16 |
台 |
2 |
2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40/5t-24-11 |
台 |
2 |
3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55/10t-21-11 |
台 |
2 |
4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10t-24-11 |
台 |
1 |
5 |
单梁桥式起重机 |
2t-8-6 |
台 |
1 |
6 |
轨道 |
按起重机选型 |
m |
按起重机需求计算 |
7 |
滑触线 |
按起重机选型 |
m |
按起重机需求计算 |
2.2交货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甲方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本次所招标的起重设备为“交钥匙工程”。供方配合土建施工提供相应的设计图纸完成整机的制作、涂装、运输、安装、调试、交验、培训、取证等直至需方投入使用,同时也包括相应的售后服务等内容。
2.4交货期: 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中有桥式起重机( B)级及以上,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质量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55t及以上桥式起重机起重机供货合同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尾页、产品名称、能反映设备技术参数页及双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并提供合同对应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由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承诺近2年的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
(2)投标人及单位实控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张截图,投标单位和实控人,以开标当天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以开标当天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
3.6.1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6.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 月10日9:00至 2024年10 月1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