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黄屯镇。
2.2 规 模: 2×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华源热电火车接卸及车厢清理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黄屯镇。
2.5 计划工期: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共3年。
2.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火车翻卸后车皮人工进行清理,余煤清理至厂外煤斗;翻卸过程中清箅层积煤人工清理;翻车机故障、异型车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翻卸时的人工卸煤;翻车机扶钩、翻卸作业监护等相关工作;火车空车软管连接和重车软管摘解、排风,空车整备、陪同列检等;翻车机和厂内站所有区域卫生清扫、杂草清理等(含翻车机下清箅机层);厂外圣花路铁路交通涵的清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火车接卸或火车车厢清理类似项目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