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餐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次餐饮服务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服务内容为保障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的管理和运行工作,需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夜宵、加班餐、公务招待餐、包括汉餐、清真餐、特色餐、厂区装置职工午餐、晚餐(自助餐)以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服务及配送餐服务,职工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清洁、餐厅设备及维修维护等服务。公司餐厅共有三层,面积约5475m2,目前职工餐厅每日就餐人数约760-800人,早餐约900人,午餐约900人,晚餐约600人。
2.1.2招标范围:
(1)按照每日餐标和就餐人数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夜宵(包括汉餐、清真餐、特色餐以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服务)运行值班人员现场送餐。
(2)临时会议、公务招待用餐服务。
(3)厂区装置职工提供配送餐服务。
(4)餐厅内食品卫生管理。
(5)餐具清洗消毒。
(6)烟道清洗、病媒消杀、餐厅内各类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及管理。
(7)职工餐厅卫生清洁。
(8)其他与餐品供应管理及餐厅管理相关的服务。
(9)配合市场监督局检查工作,并达到餐厅评级为A级标准。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3年,计划自2024年12月0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
2.2.2项目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年的餐饮服务(若合同内容含餐饮服务外其他内容,合同中须明确餐饮服务具体金额,若合同无法体现具体金额,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单或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合同业绩2份,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询截图。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内容完整、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