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电厂1#、2#机组维护服务项目(年度标)
2.2项目类型:设备维护服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电厂已建成3×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主要涉及机组及辅助系统等设备维护服务和临时性故障消除、突发性故障消除等工作内容,不含C级或以上检修。
2.4项目地点:广西百色市平果市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
2.5招标范围:发电厂1#、2#机组所有系统和设备,以及本项目内照明、消防水系统及全厂安防监控系统、全厂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和设备;1#、2#、3#锅炉吹灰器系统设备;本项目范围内的电缆沟、地沟、地下管网、综合管架等设施。负责与本项目检修维护需要的搭拆脚手架、起重、保温、焊接、设备文明卫生(保洁)等工作;负责本标段机组及辅助系统等设备临时性故障消除及突发性故障消除,不含C级或以上检修。具体维护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服务期限:36个月
说明: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为36个月,但是正式合同一年一签订。甲方视乙方履约情况,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经评估无异议时,双方按照流程办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或改造或维修许可(资质),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至今内须至少具有2台套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设备安装或检修(含A、B、C级检修)或维护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结算书等,如合同未能体现机组功率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工亡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3.5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安全能力审查资料》的要求,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承诺书等资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11 09:00——2024-10-18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