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鸿雁广场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3、建设规模:郑州鸿雁谷置业有限公司鸿雁广场项目位于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安路南侧、规划西路东侧,总建筑面积90625.31㎡,地上建筑面积1483.42㎡,地下建筑面积89168.89㎡。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投资金额:约2.2亿元。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7、招标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相关资料)及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8、计划工期:400日历天(以监理单位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9、质量要求:合格。
10、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11、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整);
2、缴纳日期: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4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