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风电场项目风机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天津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风电场项目位于天津市辖区大港太平镇东大苏庄农场,风场面积约11k㎡。项目总装机容量72兆瓦,采用12台远景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6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叶轮直径为200米,轮毂高度为140米,塔筒形式为混塔,风电场场区道路总长10.35公里,机位平台12个。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共安装12台箱式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12台远景风力发电机组(EN-200/6.0)的混塔塔架安装、机舱安装、叶片安装(单叶片安装)、机组控制柜安装、机组内电气接线、控制电缆布线连接等风机安装工作。严格按照《龙源安全文明施工手册》规范要求开展风电项目风机安装工程工作。配合风机厂商进行机组验收、调试,风机、塔架、配件等卸车、检验、保管及风机安装手册中标明的其他安装内容。负责风机高强连接螺栓的第三方检测费用。塔筒、机舱、叶片、轮毂等设备的内外部卫生的清理;负责风机设备和塔筒的倒运及中转堆场租赁;负责设备支架的集中保管及安装完成后配合厂家进行回收。风机安装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及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施工工期合理安排吊装车辆及工器具。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1)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实现工程及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长周期运行。(2)不发生质量事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特种工程(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