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连江港电2025年度石灰石粉长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福建公司连江港电2025年度石灰石粉长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共1个标段,预计供货数量80000吨,分多批次按需供货,主要参数:CaC03≥ 90%、石灰石粉粒径≤44,(325 目,过筛率≥90%)、含水率≤0. 4%、Si02<3. 91%,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其他:招标货物名称、规格要求及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需求量 (暂估) |
交货地点 |
供货周期 |
交货期 |
福建公司连江港电2025年度石灰石粉长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
石灰石粉 |
详见供货要求 |
约8万吨 |
(连江)港电有限公司厂石灰石粉站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年 |
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接到通知之后的48小时内送达交货地点。 |
注:1、其他: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的采购数量,投标人按清单表中的数量进行报价,合同根据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若后续合同履行中,当供货周期、结算金额、供货数量超过实际招标范围(以一项先到为止),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采购。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矿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粉(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矿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