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2025-2027年厂区及厂前区特殊消防系统日常维护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厂区及厂前区的特殊消防设备随机组一起设计、建设和生产运行。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采用诺蒂菲尔(生产区域)和北大青鸟(厂前区)控制系统,共计26个区域报警主机及CRT监控4台。保护区域设有智能型感烟探测器、线型感温电缆以及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器等装置。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包含有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通讯系统、火灾报警电话系统、网络系统、操作员站等子系统,全部系统包括集中火灾报警控制盘、区域火灾报警控制盘、传输/控制电缆和就地设备、气体消防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消防系统、雨淋阀组及水喷雾管道、相应的火灾报警区域内的所有消防报警控制系统及设备、各附属建构筑物内消防设备。
包括厂区及厂前区域特殊消防设备的值守、巡查、消缺、测试和保养等运维工作;其主要区域范围为:1-6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生产区域(含主厂房区域、公用区域、灰硫化区域、燃料区域、汽电双驱区域、光伏区域、储能区域和仓库区域等)、及办公和后勤(含临建办公区、维护基地、消防队和施工生活区)等。 为了实现全厂的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喷淋系统、气灭系统、泡沫系统和水炮系统等)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使系统更加安全、可靠、稳定及经济运行而需要开展的所有工作,不论是否已列入本项目检测、维护、试验等工作内容之中,都属于外委范围。新增或改造项目等增加的消防设施皆在本合同服务范围。
2.2 其他:总工期36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地点: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团结路208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要求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的“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供网查截图。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特殊消防系统维护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1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