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更新升级工程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更新升级工程、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项目更新升级工程、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更新升级工程,风机及升压站分别布置于如东县、通州湾区两个县级市。其中: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更新升级工程,拟在保留的42个风机点位,新建单机容量8.35MW(如东县39台)/10MW(通州湾3台)风机,总装机容量355.65MW;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项目更新升级工程,拟在保留的40台风机点位新建8.35MW(如东县31台)及10MW(通州湾9台)风机,总装机容量348.85MW;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更新升级工程,拟在保留的31台风机点位新建8.35MW(如东县23台)及10MW(通州湾8台)风机,总装机容量272.05MW。项目于2024年4月25日取得集团立项批复(文号:龙源规〔2024〕81号)。为加快相关前期工作推进,根据本3个项目分别布置于如东县、通州湾区两地的特点,依据省、市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意见,另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涉海的最近解释,结合本项目实际,拟委托开展3个项目(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更新升级工程、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项目更新升级工程、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更新升级工程)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招标人在定标后将使用该3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更新升级工程)、龙源(如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项目更新升级工程、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更新升级工程),分别签订服务合同。
2.1.2招标范围:
(1)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更新升级工程,计划2024年在保留的42个风机点位,新建单机容量8.35MW(如东县39台)/10MW(通州湾3台)风机,在如东县环港刘埠闸西新建一座总容量不低于500MW的220kV升压站,在大洋口港新建一座总容量不低于500MW的电压等级不高于220kV汇流站,总装机容量355.65MW。如东县部分风机通过新建线路汇入两座新建升压站及汇流站。通州湾部分风机先行接入现有老站送出,待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更新升级工程通州湾新建220kV升压站建成后接入。投标人负责本项目风力发电场(全场及环港新建升压站、汇流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现状监测、模型预测服务。
(2)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项目更新升级工程,计划2025年-2026年实施,拟在保留的40台风机点位新建8.35MW(如东县31台)及10MW(通州湾9台)风机,总装机容量348.85MW。如东县部分风机通过新建线路汇入两座新建升压站及汇流站。通州湾部分风机先行接入现有老站送出,待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更新升级工程通州湾新建220kV升压站建成后接入。投标人负责本项目风力发电场(全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现状监测、模型预测服务。
(3)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更新升级工程,计划2025年-2026年实施,拟在保留的31台风机点位新建8.35MW(如东县23台)及10MW(通州湾8台)风机,总装机容量272.05MW。如东县部分风机通过新建线路汇入两座新建升压站及汇流站。通州湾部分风机通过本期在通州湾新建一座总容量不低于350MW的220kV升压站接入。投标人负责本项目风力发电场(全场及新建升压站、升压站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现状监测、模型预测服务。
三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现状监测、模型预测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要求编制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内容包含风电场、2座新建220 kV升压站、大洋口港的1座220 kV汇流站)。协助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报告需通过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并取得南通市行政审批部门的环评批复文件,备注:如江苏省政府要求提级至省级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审批,投标人应按要求办理完成。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部分风险,将风险列入投标报价中。
(2)环境现状监测
结合项目风电场所在如东县、通州湾海域环境特征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开展包括海洋水动力、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含渔业资源、生物质量)、水上及水下噪声和电磁环境监测。
(3)模型预测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开展海洋环境影响数值模拟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水文水动力、水质、冲淤、溢油、水下声环境预测等
(4)本服务项目最终目的为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除非国家或者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否则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取得相关报告评审意见、报告批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协调能力,充分考虑政策性风险,考虑为取得批复所需要进行的某些特殊评价、专节、专篇服务,该部分项目及费用风险应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
(5)相关评审、会务及报批工作。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
2.1.4.1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服务任务,达到合同要求。对最终资料(包括报告、文件、图纸等)要求如下:
(1)本服务全部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内容齐全、结论明确、论据充分,满足项目要求。
(3)投标人及时、充分提交相应数量的,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符合本服务内容、深度和要求的资料,以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4)所有资料均需投标人专业技术人员及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5)投标人在服务工作完成后,应按要求提供正式资料用于采购人归档。
2.1.4.2验收标准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6份正式纸质版报告,用于报批。
(2)投标人在服务工作完成后,应按要求提供正式资料用于招标人归档。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版材料一套、电子版材料(光盘两套、U盘介质两套),其中图纸等成果应为ACAD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