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水务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主厂房及炉后降噪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主厂房及炉后降噪设备,消声器1400立方米,隔吸声板10000平方米等需求物资的供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 买方发出交货通知后20个自然日货到现场。
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电厂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消声器或吸隔声板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