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宿州电厂原水净化用氢氧化钙2025年度框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 宿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城北,距市区约1km。 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建设有2台350 MW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厂址南濒沱河,西靠徐宿公路(即206国道),北临新汴河,东侧距京沪铁路线约700米,厂址围墙外南、北及东侧均有居民住宅区,西南侧紧靠206国道为公司生活区。宿州北关洪河路与铁路立交桥下南侧80米处是运输车辆进出的北门。
【2】本项目拟对 宿州公司原水净化用氢氧化钙进行2025年度框架采购,招标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投标方接通知后72小时内送货至现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其供应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各批次供货实际数量按季进行结算。合同以预估采购数量、合同总金额、合同交货日期为终止条件,三个条件达到其中一个即本合同终止。
【3】本项目采购原水净化用氢氧化钙供货范围如下表:
公司名称 |
数量 |
招标合同有效期 |
宿州热电有限公司 |
3000吨 |
2024年12月(暂定)-2025.12.31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氢氧化钙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周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