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公司)位于邯郸市肥乡区大寺上镇。电厂已安装3×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1台154MW燃煤采暖型背压机组,4台机组均配套建设单元制脱硫废水零排放环保设施。目前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存在喷淋系统板结、输灰系统堵塞、浓缩系统积泥、干燥系统积灰、设备、管道及烟道腐蚀渗漏等严重问题,导致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无法连续投运。为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提高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运行达产率,本工程对邯郸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进行改造施工,满足其稳定连续运行要求,系统处理水量达标.1#机组废水处理量不低于8m3/h,2#机组废水量不低于8m3/h,3#机组废水处理量不低于8m3/h,4#机组废水量不低于4m3/h。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新增脱硫冲洗水系统;新增地坑、机封水回收再利用系统;新增输灰板结破碎系统;碱加药系统修复扩容改造;雾化干燥喷淋系统改造;烟气系统修复改造;浓缩系统修复改造;干燥系统修复改造;含地下施工、地面恢复、钢结构及保温系统恢复;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标准化达标、提升治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含单体调试)、配合调试以及缺陷消除、资料归档等工作,并保证所完成的项目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工期:从开工日至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不超过60日历天。
2.1.4建设地点: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工程建安或环保工程建安的合同业绩1份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供货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
安全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负责人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拟任安全负责人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