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
2.2.项目规模:约交流侧450MW(最终容量以施工图为准)
2.3.供货周期:18个月,开始供货时间具体以买方排产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河北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钢结构平台结构件及钢桩基础采购本招标项目采购范围为光伏单元钢结构平台全部结构件、光伏单元钢桩基础、箱变平台钢桩基础、电缆桥架钢桩基础及海陆缆转换平台钢桩基础,包括原材料采购、钢结构加工、钢结构防腐及成品运输。详细技术要求加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河北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钢结构平台结构件及钢桩基础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需至少同时满足如下中的一项要求:(1)具有有效的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海运能力,以满足海上交货的条件,具备专用出海起重码头,码头船舶停靠及作业范围必须达到150米海岸线,码头规模应满足停靠不小于3000吨级大型货运船舶和大件物资吊装条件,并至少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若非自有码头需提供与码头所签订使用协议)、码头靠泊能力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港口、码头靠泊能力的评估文件)等能证明上述资格能力相关证明资料。
9.业绩要求:近三年具备为海上风电或海上光伏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供货范围为钢管桩基础或塔筒或钢平台,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21 09:15到2024-10-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