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伊敏电厂装机350万千瓦。
范围:投标人负责伊敏电厂一、二、三期脱硫系统机务检修(A、B、C、D级)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灰脱部、化学专业药品卸药、倒运、溶解及煤泥池维护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工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系统检修维护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有明确的脱硫系统维护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无法证明机组容量等级,投标人需提供该业绩甲方出具的机组容量等级证明),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1日 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