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贵州分公司2024-2027年光伏电站外委维护工程框架协议。
2.1.2 工程项目地点:贵州省。
2.1.3项目简况:
2.1.4框架协议服务期限:至框架协议生效后三年;
2.1.5工程项目工期要求:计划自2024年12月至2027年11月(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场),工期36个月;外委维护开始时间以现场实际确认单为准,合同总日历天数不变,本项目按照项目公司统招分签方式签订。(每年度按照附件六:运行维护项目安全管理评价标准评价,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将终止合同)。
2.2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设备维护、设备定检预试、年度定检质量监督、巡检、消缺、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协助技改,协助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更换,协助事故抢修、光伏区除草等相关工作,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5项光伏电站运维业绩(含质保期内业绩,单个电站容量不小于50MW),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两个及以上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维护检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反映项目经理姓名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还需提供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及其他拟派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