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NZB2025-04-1-140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能院数字基础多元化结构升级设备采购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
2.2规模:数字基础多元化结构升级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
2.3建设工期:45天。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数字基础多元化结构升级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
2.6交货地点:北京市。
2.7交货期:4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网络设备或网络安全设备的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业绩。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硬件设备与软件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模块与线缆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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