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超融合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甘肃省、陕西省等华能煤炭产业所在地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超融合软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甘肃省、陕西省等华能煤炭产业所在地。
2.2规模:为建设符合要求的华能煤炭产业所属单位采购超融合软件,为数据中心硬件搭建超融合节点,提供应用与服务部署的条件。本次采购主要包含对5个地点(单位)的超融合节点提供5套超融合与PASS云软件。同时包括管理、计算、存储、网络、高级特性的软件授权(授权为永久),包含安装调试。
2.3建设工期:/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部分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或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天(自然日)内完成软件的安装部署与调试。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期结束后进入为期3年的售后服务期(含运维、技术支持、质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同类型项目业绩(同类型即:超融合软件或PAAS云软件算力中心基础软件建设或算力中心私有云或算力中心边缘云等相关项目),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软件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0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