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瓮安县城
2.2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02亩,新建办公楼建筑面积2580平方米、交易中心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317.33平方米、工艺厂房建筑面积10200.2平方米、大宗建材仓储区建筑面积7730.33平方米、成品堆场占地面积2500.83平方米、原材料堆场占地面积2025平方米,新建配套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90平方米,含锅炉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90平方米,破损、制砂等相关机械设备购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3 计划工期:73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等全部设计内容,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项目工作)服务工作及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且包括招标人要求的本项目范围内满足投标资质要求的其他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牵头人指定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3.2.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3.2.3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2.4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7日00时00分至2021年01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