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山东菏泽
项目规模:2×645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1锅炉再热器改造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1锅炉再热器改造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和安装、检验、试验、调试、培训、运输、最终交付投产等。对于完成上述工作而引起的电厂原有设备、设施及保温部分的改造、拆除、恢复在投标方的服务范围内。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锅炉再热器改造工程计划在2021年5月份机组C级计划检修中实施,要求投标方设备供货时间须在2021年5月1日前全部到货并经招标方验收合格。
现场改造施工工期为40天,投标方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及初步调试工作。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已换证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无上述电力施工资质需要分包的,分包的施工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已投运2台及以上火力发电厂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锅炉设计、制造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附签字页、供货范围、完工验收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无。
4.安全要求: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专利要求:无。
8.其他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1年02月23日- 2021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