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0年第一批主网设备材料类
物资框架(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海南2020年第一批主网设备材料类物资框架(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78416 1.3 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权利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⑤2019年实行按量框招,继续按原招标结果分配框架合同订单,同一个标的所有标包供应商均满足框架协议规定采购量后方可按2020年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2)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海南电网投资项目,也适用于海南电网所属的竞争类业务单位(海南电网产业投资 、海南送变电工程 、海南电力产业发展 和海南鼎力达能源产业发展 )。海南电网投资项目由海南签订采购合同,即统招统购;竞争类业务单位根据需要自行与中标单位按中标结果执行采购。 (3)招标人对每个标的的不同品类和配置设定价格权重(参考各种规格型号实际预测量及修正后的需求量进行换算得出),详见附表。 (4)预测数量由项目管理部门参照2019年实际采购量提供。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需求数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为确保项目物资正常供应,中标厂家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当中标人出现履约或质量问题暂停或终止供货时,公司有权将其中标未执行结果按以下原则安排替补供应商供应,替补供应部分的物资合同价执行替补供应商的中标价:由该标的其他剩余标包的中标人按各中标人原中标比例替补供应剩余量。(例如:某标包中标人A、B、C中标比例分别为a%、b%、c%,如A因故终止合同以后,则B、C剩余合同分配比例分别为[b/(b+c)]*100%、[c/(b+c)]*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9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10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
0评论2021-0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