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A修仪表设备采购招标人为 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容量为1×330MW级纯凝机组,本次招标主要用于6号机组A修仪表设备检修所需设备
本次招标范围: 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A修仪表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供货厂(人)需提供最近3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个同类设备或备件的销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和被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只允许代理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项目,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投标项目。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3月18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2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